纪检举报信箱 2024-07-05 来源:江苏苏豪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纪检举报须知 一、受理范围: 1. 公司所属党员违反党纪行为; 2. 公司所属管理人员、员工违反廉洁纪律行为。 二、举报人对举报事实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借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理。 三、提倡实名举报。对于实名举报的,可优先办理;对实名举报人的信息,公司党支部纪检部门将予以严格保密。 四、信息接收: jjxx@joc.cn ← 返回信息公开 上一篇 已经是第一篇 下一篇 已经是最后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