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8日,集团公司黄宏亮总裁带领集团部门领导一行,听取外经公司第一季度经营情况汇报。

    2010年1至3月份,外经公司外派劳务102人,期末在外人数726人,涉及建筑、制衣、农业、食品、机械等行业,分布在日本、赤道几内亚、英属特岛、约旦、阿联酋等国家和地区,完成新签合同额197万美元,营业额7.65万美元。对外贸易方面,完成出口贸易额33.4万美元。公司第一季度实现收入45万元。

    针对第二季度以及今后的工作,外经公司主要抓好三个重点:

    一、重点落实遗留问题的处理。针对以色列商人的追讨工作,我司将联合国内外律师,继续推进法律追讨工作的论证、落实与实施。针对俄罗斯、白俄等遗留问题,我司将配合商务主管部门、督促相关单位、当事人通过筹措资金、业务的方式及时处理,消除对集团的不利影响,挽回集团的声誉,目前在政治上和经济上均已取得实质性的成果。

     二、重点抓好公司已有业务的发展。业务方面,公司组织工作组赴赤道几内亚、日本和美国考察,了解市场、与外方直接沟通,掌握实际情况、建立与使(领)馆的联系、落实与解决现场实际问题;组织日本、以色列、约旦、阿联酋和美国等客户来考工和交流业务情况,及时完善和巩固合作关系。同时,公司调整内部部门,引进财务专业人才,进一步明确划分部门权责;完成公司网站改版,逐步建立公司企业文化。

    三、重点推进公司新业务的开拓工作。劳务方面,新成立劳务业务三部、劳务业务四部,大力支持业务人员开拓新的有前景的劳务业务;建立新的外派劳务人员基地和合作单位,增强外派劳务人员的市场竞争力。同时,积极筹备对外承包工程资质,逐步开展部分承包、经援项目。贸易方面,充分做好市场调查、项目论证,逐步开展内销工作,走外贸与内销相结合的发展道路。

    集团领导一致肯定了外经公司第一季度的工作成效,并对外经公司之后的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追讨工作要做到两条腿走路,一方面积极与以色列律师沟通、落实在以色列的法律追讨工作,一方面要与以色列商ISHANK积极沟通,阐明利害关系。

    二、业务发展要做到规范操作、稳步推进。在开展业务时,一定要加强管理,防范风险。 

    三、外经公司在“十二五”期间的目标是取得对外工程承包资质,逐步开展工程承包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