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中旬, “对外劳务合作行业工作会议&中国中日研修生协力机构第九届成员大会”在济南召开。

    会上,国务院法制办、商务部、外交部、工商总局等政府主管部门解读了即将于2012年8月1日施行的《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以及改革精神。此条例的出台,意味着国家对依靠法制手段规范对外劳务合作、促进对外劳务合作的健康发展高度重视,有助于从制度和机制上解决外派劳务行业长期以来存在的多渠道派遣、恶性市场竞争等诸多弊端。

    会上,我司顺利取得“中国中日研修生协力机构成员资格”。至此,我司已取得外派劳务业务所需的所有资质,开始以江苏海企外经公司名义独立开展业务。